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充实党的新生力量,巢湖监狱制定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,注重在优秀团员中推荐党的发展对象。
一是做好推荐工作。做到早发现、早教育、早培养,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基本素质好、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团员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,使“推优”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主要渠道,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主要来源;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立足培养教育。
二是严格规范程序。坚持推荐标准,保证党员质量;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,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;监狱发展团员入党,一般应由监狱团委推荐;形成推荐意见时,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;“推优”工作必须坚持自下而上、民主集中制和党团衔接的原则,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,成熟一个,推荐一个。
三是加强资格审查。年龄在18-28周岁的共青团员,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,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,政治方向明确,入党动机端正;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,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,爱岗敬业、勇挑重担,为党团员、群众所公认;获得“优秀团员”“优秀团干”和年度考核优秀等表彰奖励,以及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团员优先推荐。
四是强化后期考察。对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优秀团员,团支部继续协助党组织加以培养、教育,监狱团委定期考察,了解团员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,帮助其早日加入党组织;监狱团委每年适时开展“推优”入党,最多不超过两次,其余时间为“推优”前的考察期、“推优”后的培养期;政工部门对团委开展“推优”工作进行指导,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。